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教育科学学院成立三级评定小组,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徐海峰、付景雨等178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
现将具体名单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16日—11月18日。
公示期间凡对名单有疑义者,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
学生处电话:0453-6516377
学院辅导员电话:0453-6511900
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文科楼204
教育科学学院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