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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解读

2016年12月08日 13:19  点击:[]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共8章,47条,三大板块。第一板块是总则,规定党内监督工作中一般性的、总体性的、整体性的事项。第二板块是二至五章,规定党内监督的四大类主体在党内监督工作中的地位、职责、任务、手段、措施等,第三板块是六至八章,规定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准则对如何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有8个新提法和11个亮点。

提法1:明确提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分。《公报》指出,“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亮点1:党内监督增加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指导作用。

提法2: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特征。《公报》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亮点2:提出“四个做到”的责任规定,即: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亮点3:提出“三个监督”,即: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提法3: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的任务规定。《公报》指出:“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亮点4:重点解决“三大问题”,即:“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亮点5:提出“三大保证”,即:“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提法4: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公报》指出:“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

提法5: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公报》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提法6: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的体系结构。《公报》提出,要构建完整严密的党内监督体系。

亮点6::提出“六大监督体系”,即:“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提法7:明确规定加强党内监督的责任落实。

亮点7:提出领导责任,即“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

亮点8:提出主体责任,即:“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亮点9:提出专责责任,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亮点10:提出职能责任,即:“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亮点11:提出党员责任,即:“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提法8:明确规定加强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的关系。《公报》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内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蔡丽华教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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