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我院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拟确定评定结果如下:
朱*雪1人为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张*琪1人为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姚*宇等8人为国家三等助学金获得者,具体名单见:
附件3:教育科学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等级调整)
附件4:教育科学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新认定)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日】
公示期间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同学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纪检部门反映意见。
邮箱:mdjsfxydxszzzx@163.com
电话:0453-6515788(学生工作部)
教育科学学院纪检电话:0453-6516001
学院辅导员电话:0453-6511900
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文科楼202
/fujian3.xlsx
/fujian4.xlsx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