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我院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最终拟确定评定结果如下:
倪*盼等169人为一等助学金获得者,钟*等49人为二等助学金获得者,李*宇等18人为三等助学金获得者,具体名单见附件2026-2027学年教育科学学院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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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19日
公示期间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同学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纪检部门反映意见。
邮箱:mdjsfxydxszzzx@163.com
电话:0453-6515788(学生工作部)
教育科学学院纪检电话:0453-6516001
学院辅导员电话:0453-6511900
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文科楼202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