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科学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资助中心《(黑教服〔2024〕29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学院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评定结果,现将国家奖学金拟定人选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学号 |
1 |
高琪玺 |
教育科学学院 |
心理学2201班 |
2022121026 |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
公示期间内,全院师生如对上述同学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意见。
学院纪检部门电话:0453-6516001
学院党委书记电话:0453-6511576
学院辅导员电话:0453-6511900
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文科楼204
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