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黑教规〔2019〕9 号)文件及学校《关于认定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科学学院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困难学生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共评定出困难学生11人,现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特别困难学生:刘德财、卢士旺、李雨、沈彦兵
困难学生:路芳
一般困难学生:杨谊娟、刘凯新、刘安然、李家佳、卢培杰、江世营
公示期: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8日
电话:6516001
地点:文科楼206
教育科学学院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