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教育科学学院成立三级评定小组,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孙玉英、金瑾莹等123名学生为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

现将具体名单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10日—11月12日。
公示期间凡对名单有疑义者,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
纪委电话:0453-6515766
学生处电话:0453-6516377
学院辅导员电话:0453-6511900
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文科楼204
教育科学学院
2021年11月10日